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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决“署名之争”,根本在科研评价体系改革

2026-07-06by Brandon Hanson

近期,多家期刊提出或推行论文单独署名,引发了学术界的广泛议论。支持者认为,此举有助于解决“挂名作者”和“人情署名”等学术界存在的问题。然而,反对者则担心,这种一概而论的做法可能会阻碍正常的科研协作,并加剧博士生培养及青年学者发展的难度。

表面上看,这似乎是一场关于论文署名方式的讨论,但实际上,它触及了科研评价、人才培养、学术道德以及整个学术环境等更深层次的问题。真正值得我们深思的,并非是谁应该署名,而是署名背后所体现的评价导向,以及如何建立一套更为科学和公平的科研评价体系。

论文署名不仅仅代表着学术上的荣誉,更与项目申请、职称评定、人才引进、博士毕业资格以及高校考核等现实利益紧密相连。一篇高质量的论文,可能直接影响一位博士能否顺利毕业、一位青年教师能否获得留校机会,或是一位科研人员能否争取到更多的学术资源。因此,论文作者署名早已超越了单纯记录学术贡献的范畴,而是成为了与作者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“凭证”。

正是由于署名与利益的深度捆绑,原本应真实反映学术贡献的署名,逐渐演变成了一种利益分配的工具,催生了挂名作者、馈赠作者、影子作者等学术不端行为。一些没有实质性贡献的人却占据了作者位置,而另一些付出大量劳动的人却未能获得应有的署名。这不仅损害了科研的公平性,也削弱了学术共同体的公信力。

因此,规范论文署名、维护科研诚信,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。但与此同时,我们也不能简单地将联合署名等同于学术不端。

现代科研日益呈现出团队协作、跨学科融合和复杂化的趋势。尤其是在人工智能、大数据等新技术飞速发展的背景下,即使是人文社会科学领域,也越来越需要不同学科的参与。从理论构建、数据分析到技术支持,团队成员承担着不同的角色,合作研究已成为知识创新的重要途径。师生之间的合作,也是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。导师不仅提供学术指导,更帮助学生建立研究能力、熟悉学术规范并融入学术共同体。对于真正做出贡献的合作研究,联合署名不仅是合理的,也是科研规律的体现。

因此,真正需要治理的并非联合署名,而是虚假署名;不是合作本身,而是被“利益绑架”下的合作。署名之争,本质上也是“破除四唯”改革需要解答的核心问题。事实上,当前围绕署名产生的诸多矛盾,其根源并非署名制度本身,而在于科研评价体系。

近年来,国家持续推进科技评价改革,强调“破除四唯”,其目的并非否定论文的价值,而是反对将论文数量、署名顺序等单一指标作为衡量科研水平的唯一标准,力求让评价回归到创新质量、实际贡献和社会价值上来。如果评价体系未能得到真正改变,即使全面推行单独署名,也可能催生新的形式主义;届时,没有联合署名,可能会出现新的利益替代方式。只有真正破除“四唯”的桎梏,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围绕论文署名的利益博弈,让科研回归探索真理、服务社会的初心。

未来,更合理的署名机制,应坚持以贡献为导向,而非以排名为导向。国际上许多期刊已采用作者贡献声明制度,详细说明每位作者在研究设计、实验执行、数据分析、论文撰写、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,从而使署名不仅包含排序,更体现责任和依据。这种机制相较于简单规定单独署名或联合署名,更能真实反映科研贡献,并有助于遏制挂名现象。

与此同时,还应建立更加科学、多元的科研评价体系。在评价科研人员时,既要考察论文成果,也要重视原创思想、科技创新、人才培养、社会服务及成果转化。既要关注代表性成果,也要尊重不同学科知识生产方式的差异。对于文史哲等以独立研究为主的学科,可侧重于原创思想的体现;而对于人工智能、工程技术、医学等具有明显合作创新特征的领域,则应充分认可团队贡献,避免用统一的标准衡量所有学科。

更重要的是,评价的重点应放在“解决了什么问题、产生了什么价值、培养了什么人才”上。只有将高质量创新作为评价的核心,而非论文数量和署名排序,才能切实减轻青年学者和博士生的论文压力,并从源头上减少挂名、抢署名等学术乱象。

论文署名折射出整个科研生态,它既关系到学术伦理,也影响着人才培养;既反映了科研合作模式,也折射出评价制度的运行逻辑。归根结底,当前的“署名之争”争夺的并非名字本身,而是与之相匹配的获益权。一个真正健康的学术生态,应当确保每一位真实做出贡献者获得应有的尊重,充分鼓励合作创新,并通过制度保障学术诚信。

(作者系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副会长,清华大学兼职教授) 作者:李志民 来源:中国青年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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