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为促进劳动者就业和创业,《通知》旨在通过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、提升海洋资源利用效率、完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和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,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为海洋经济提供人才支撑
近年来,我国海洋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就,海洋强国建设基础更加坚实。在“十四五”期间,我国海洋生产总值已连续跨越9万亿元、10万亿元、11万亿元的台阶,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约为8%。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步伐加快,新增海洋原油产量占据全国增量的七成,海洋能装备技术跻身世界前列,自主研发的海洋药物品类约占全球的28%。此外,船舶、海工装备、海上风电、海洋渔业等产业的规模均位居世界首位。
然而,我国海洋经济发展仍面临一些不足,例如部分高端仪器和关键零部件依赖进口。同时,传统产业存在“大而不强”的问题,海洋渔业、海洋交通运输业、海洋旅游业等亟需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迈进。海洋新兴产业虽然发展迅速,但规模尚小。
作为海洋大国,我国经济社会要实现高质量发展,必须更加重视海洋,并向海洋强盛目标迈进。《通知》明确将支持海洋经济发展、促进就业创业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整合减负稳岗、技能培训、用工指导、社会保险、权益保障等各项政策,并加强与行业协会、用工单位的联系,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。发展改革、自然资源、交通运输等部门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,加大扶持政策的落实力度,推动涉海企业发展壮大,从而创造更多高质量的就业岗位。
加力挖潜涉海岗位
《通知》从三个方面着力,以稳定和扩大海洋经济领域的就业岗位,并提升其质量。
首先,稳定和扩大海洋传统产业的就业规模,重点在于培育发展现代渔业,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和远洋渔业基地,并加快推进港航基础设施的现代化建设,从而挖掘更多海洋相关就业空间。
其次,培育海洋新兴产业的就业增长点,将着力壮大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产业,同时加强在能源勘查、海水淡化、深海勘探开发、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等领域新职业的开发、申报和认定工作。
最后,支持海洋服务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发展,包括推出海洋文化和创意产品,打造高品质旅游品牌,大力发展航运金融、保险仲裁等现代航运服务业,并支持高端航运人才队伍的建设,拓宽职业发展道路。
强化就业创业服务支持
《通知》明确将加强对海洋经济领域就业创业的服务支持。
在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方面,将支持航运企业加强自有船员队伍建设,并对新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员就业,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和社保补贴等政策。对于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,将按规定落实稳岗返还和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等政策。
在优化人岗匹配对接服务方面,将探索编制海洋经济紧缺人才目录,并支持利用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、海洋合作发展论坛等平台举办招聘活动。
在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方面,将研究实施“蓝色工匠”培育计划和“引陆下海”计划,支持将人工智能、新材料、先进制造、生物医药等陆地领域的先进技术应用于海洋领域,引导相关高素质人才向海洋领域流动。
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,将加强对海洋经济领域企业的用工指导,引导相关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船员轮班休假制度,充分发挥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作用,并推动建立多层次、网格化的船员权益保障体系。